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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能空气源热泵 山西清徐县发布2025年农村散煤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2025-05-29

清徐县2025年农村散煤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2019年以来,因规划棚户区改造、开发区征地拆迁等原因,清徐县清源镇、徐沟镇部分村未进行过清洁取暖改造。鉴于上述各村长期没有进行征地拆迁和改造,且近年内暂无征地拆迁和改造计划,为彻底解决燃用散煤造成的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农户温暖过冬,2025年,清徐县拟对清源镇、徐沟镇未进行过清洁取暖改造的9个村实施散煤治理项目,进行“煤改电”改造。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清源镇、徐沟镇9个村“煤改电”2139户改造任务,其中,清源镇3个村829户(牛家寨村767户、北营村57户、温南社村5户)、徐沟镇6个村1310户(东北坊村20户、新庄村220户、北关村600户、刘村庄村290户、西南坊村106户、西北坊村74户)。

、设备选型和购置

“煤改电”取暖改造采用空气源热泵方式进行。根据往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电采暖设备供货及安装企业一般要求和技术标准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企业资质全、产品质量优、服务信誉好及管理规范的设备供货企业,确保“煤改电”清洁取暖的可持续性。设备须具有RS485通信端口具备GPRS等数据上传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能够实现热泵的供、回水(送、回风)温度、出口温度(表面温度)、环境温度、故障信息和运行状态的无线传输。

补贴政策

配套电网扩容改造工程补贴政策。“煤改电”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扩容改造工程费用原则上国网清徐县供电公司负责。

(二)设备购置和安装补贴政策。采用空气源热泵供暖的,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由财政补贴94%(其中,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补贴设备购置费用的三分之一,县级财政资金补贴设备购置费用的三分之二)剩余6%由农户负担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户2.74万元。改造完成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报太原市政府同意,纳入太原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范围,同等享受采暖季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

对于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在享受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经县民政部门核实,一次性投资全部免费,由县财政负担。

自电采暖设备安装完毕之日起,3年内因村庄拆迁拆除农户电采暖设备的,退还农户缴纳的自筹款,拆除的电采暖设备由属地乡镇收回用于应急取暖;5年内村庄拆迁的,拆除的电采暖设备由属地乡镇无偿收回用于应急取暖;5年后村庄拆迁的,拆除的电采暖设备由农户自行处置。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5年农村散煤治理项目由县能源局牵头组织实施各有关乡镇具体负责确村确户、自筹款收缴、组织实施、政策宣传、安装使用等工作。各有关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强组织协调县能源局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招标、施工组织等工作,明确工作时限,强化工作督导,积极协调“煤改电”改造过程中的有问题。县行政审批局要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县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电采暖设备购置和安装、监理等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做好招标控制价审核、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为推进“煤改电”工程顺利实施县财政按200元/户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

)严把时间节点715日前,完成“煤改电”设备采购、监理的招标工作。8月底前完成“煤改电”供暖配套设施建设、户内线路和采暖设备安装工作。9月前,完成采暖设备的调试工作。10月底,采暖设备通电具备运行条件并完成验收

(四)强化过程监管。一是督促指导设备供应和安装企业科学组织施工,坚持“一户一档案”,完善相关施工资料,确保工程质量。二是按照“一村一监理”的要求,聘请有资质的监理机构对“煤改电”工程进行监理,确保安全施工。三是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煤改电”采暖设备进行抽检,确保采暖设备质量合格。四是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村入户独立验收,完工一户验收一户,形成工程验收报告。五是采暖季结束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五)加强调度考核和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煤改电”工程改造和配套电网工程的组织协调,落实主体责任,对措施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的,严肃追究责任,积极推进散煤治理项目“煤改电”工程顺利进行